商业营业用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国很多地方可能会涉及到有关于拆迁。对于拆迁房我们分为多种。拆迁是会给予相应的补偿的。以下就是重庆海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整理的一些关于商用房拆迁补偿的资料
商业营业用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商用房拆迁补偿标准可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以上都是涉及到房屋拆迁资产评估的一些相关权益
房屋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
房屋是特殊商品,是关系到居住的大事,房屋的好坏质量等在某种程度上说决定着人们的生活质量。所以人们一般不会在意房屋评估 会花多少钱,而在意对于要买的房屋能够定位精准,并且心中有数。
评估内容
建筑物的折旧指建筑物因时间经过而造成的损耗。建筑物损耗可分为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建筑物折旧分为物质折旧、功能折旧和经济折旧。
土地生熟程度指基础设施的通达程度和土地的平整程度。
三通一平指水、电、道路通,土地平整。
七通一平指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热力、道路通,土地平整。
资本化率是用以将纯收益资本化(或转化)为价格的比率。实质上是一种资本投资的收益率(获利率、报酬率、利润率、回报率、盈利率、利率)。
基准地价是在某一城市的一定区域范围内,根据用途相似、地段相连、地价相近的原则划分地价区段,然后调查评估出的各地价区段在某一时点的平均水平价格。
标定地价是指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能代表不同区位、不同用途地价水平的标志性宗地的价格。
房屋重置价格是假设房屋在估价时点重新建造时,必要的建造费用加平均利润。
底价是指、企业或私人出售(尤其是拍卖)房地产时确定的价格,亦称起叫价格(简称起价)。
补地价是指在更改原出让土地使用权时规定的用途,或增加容积率,或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或出让的土地使用权续期等时需要交给的一笔地价。
拆迁评估为什么低于房屋本身价值?
从两方面说,一方面是被拆迁人,拆迁程序走到评估时,被拆迁人也多多少少的盘算自己房屋以及其他财产的价值,被拆迁人的心里估算基本都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的,一般估算价格会高于市场价格,但是并不会太多,如果被拆迁人所在区位和房屋较新等,较高的估算价格也是符合常理。
另一方面是从拆迁方来说,和被拆迁人正好相反,一般拆迁方为了减少拆迁成本,不可能给被拆迁人高价估算补偿,评估都是以建筑面积为准或者以相关证件上记录的面积为准,一般都是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再加上评估机构是拆迁方指定的,评估价格也都会低于市场价格,这些原因都或多或少的对评估造成影响。
此时,两者的估算方式不同也就出现差价,也就是被拆迁人感觉补偿不合理,很多因素造成拆迁评估为什么低于房屋本身价值。
如果拆迁评估低于房屋本身价值补偿低,被拆迁人怎么办?
因为估算方法不同造成估算结果不同,被拆迁人感觉补偿不合理,那么作为弱势群体被拆迁人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可以咨询重庆海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423450099
qq: 226305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