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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股东具有哪些权利

2024/4/11 7:00:24发布4次查看
一、普通的股东具有哪些权利
普通股东的权利有:
1.资产收益的权利;
2.知情权,即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的权利;
3.权利受到损害时,向法院起诉的权利等。
二、股东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1.遵守公司章程;
2.足额缴纳出资;
3.不得抽逃出资;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5.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人的利益。
三、股东的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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